阐述外国投资者设立零售经营场所的条件、经济需求测试(ENT)要求、申请经营许可证及设立零售经营场所许可证的程序,依据最新商业法规执行。
问题:我的公司是正在越南经营的中国法人企业,请问如欲为公司设立零售经营场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法律依据
- 《投资法》2020年
- 《企业法》2020年
- 第09/2018/NĐ-CP号法令,关于规范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经济组织在越南从事货物买卖及与货物买卖直接相关活动的商业法和对外贸易管理法的实施细则;
- 第01/2021/NĐ-CP号法令(关于企业登记)
- 第04/2022/TT-BCT号通知(替代部分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
B- 律师解答
第一,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的发证机关
根据第09/2018/NĐ-CP号法令:
外商投资经济组织设立零售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工业与贸易厅,负责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的签发、补发、变更、延续及撤销。
发证机关在签发或变更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前,应征求工业与贸易部意见(无需进行经济需求测试的情形除外)。
第二,设立零售经营场所的条件
情形一:设立第一家零售经营场所;或设立不需进行经济需求测试(ENT)的非第一家零售经营场所
- 具备设立零售经营场所的财务计划;
- 如已在越南成立满01年,不存在逾期税款;
- 零售经营场所的设立地点符合相关区域市场规划;
第一家零售经营场所无需进行经济需求测试(Economic Needs Test – ENT)。
情形二:设立非第一家零售经营场所(可能需要进行ENT)
除满足情形一的条件外,投资者还须符合:
- 经济需求测试(ENT)评估标准:
- 地理区域规模
- 现有零售经营场所数量
- 对市场的影响
- 对地方财政收入及经济发展的贡献能力
ENT评估委员会由省级人民委员会成立,成员包括工业与贸易厅、计划与投资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代表。
第三,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情形一:签发第一家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或签发无需进行经济需求测试的非第一家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
申请人须向有权机关提交02套申请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 设立零售经营场所许可证申请书(第09/2018号法令附表04);
- 情况说明报告;
- 税务机关出具的无逾期税款证明文件;
- 以下文件复印件:企业登记证书、零售经营场所投资项目投资登记证书(如有)、经营许可证;
- 授权南亚律师事务所代为办理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的授权文件。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03个工作日内,发证机关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自收到完整、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证机关审查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如符合条件,发证机关将材料连同征求意见文件报送工业与贸易部。
工业与贸易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07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签发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的书面意见。
在取得工业与贸易部同意意见后,发证机关于0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签发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
情形二:签发需进行经济需求测试的非第一家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
申请人须向有权机关提交02套申请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 设立零售经营场所许可证申请书(附表04);
- 情况说明报告;
- 税务机关出具的无逾期税款证明文件;
- 经济需求测试(ENT)评估标准说明文件;
- 以下文件复印件:企业登记证书、零售经营场所投资项目投资登记证书(如有)、经营许可证;
- 授权公司代为办理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的授权文件;
- 市场需求证明材料。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03个工作日内,发证机关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自收到完整、有效材料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发证机关审查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如符合条件,则提议成立ENT评估委员会。
自收到成立ENT评估委员会决定之日起07个工作日内,省级人民委员会成立ENT评估委员会。
自成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ENT评估委员会对ENT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并由委员会主席出具书面结论建议。
自收到ENT评估委员会主席结论建议之日起03个工作日内,发证机关将材料连同征求意见文件报送工业与贸易部。
工业与贸易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据法律规定出具是否同意签发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的书面意见。
在取得工业与贸易部同意意见后,发证机关于0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签发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
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零售经营场所设立许可证的期限与零售经营场所投资项目投资登记证书的剩余有效期限一致。
如未签发投资登记证书,则许可证期限与零售经营场所设立地点相关文件中记载的期限一致。
许可证期满后,个人或组织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续期。
其他相关类似问题:
– 申请生产许可证的手续。
– 申请消防安全许可证的手续。
– 申请广告许可证的手续。
– 申请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手续。
– 申请环境保护许可证的手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