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外国承包商办理风电项目建设活动许可证的程序
咨询问题
您好,律师:我们是一家在中国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我公司近日中标,作为设计及施工承包商,
为越南林同省的风电项目提供建设服务。
经了解,外国承包商在越南从事建设活动,
需取得越南有权机关颁发的建设活动许可证。
但目前我们尚未充分了解相关办理程序,
敬请律师给予具体指导。
解答
NALEX LAW FIRM 回复贵公司如下:
外国承包商(中国、韩国、日本等)
在越南从事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建设等活动,
尤其是可再生能源项目(风电、光伏等),
均必须依法取得越南主管机关签发的
建设活动许可证。
该要求是越南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上述程序依据《越南建筑法(2024)》
及《第175/2024/NĐ-CP号法令》执行。
一、申请风电项目建设活动许可证的材料
外国承包商(中国)在越南实施风电项目时,
申请建设活动许可证需准备以下材料:
-
按建设部统一格式提交的建设活动许可证申请书
(第175/2024/NĐ-CP号法令附件IV,表01、表04)。 -
经认证或电子副本:
- 中标通知书;或
- 合法的承包商选定决定文件。
-
经认证或电子副本:
- 外国承包商的营业执照或设立许可文件;
- 由所属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执业资质证书(如有)。
-
与承包内容相关的业绩经验证明文件,
以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适用于非招标方式承包的情形)。 -
经认证或电子副本:
- 与越南承包商的联合体合同;或
- 与越南分包商签署的正式合同或原则性协议。
- 合法授权委托书(如递交人非法定代表人)。
-
经认证或电子副本:
- 项目批准决定;或
- 风电项目的投资决定或投资注册证书。
注意:上述由外国机关出具的文件,
须依法完成领事认证后,
方可在越南使用。
二、风电项目建设活动许可证办理程序
-
外国承包商或其授权代表准备一套完整申请材料,
并向有权机关提交,具体如下:-
建设部:适用于国家重点项目、A类项目,
或跨两个及以上省份实施的项目; -
省级建设厅:适用于在单一省份实施的
B类、C类项目。
-
建设部:适用于国家重点项目、A类项目,
-
自收到完整、合法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有权机关作出是否颁发建设活动许可证的决定;
如不予颁发,须书面说明理由。
三、法律依据
- 《越南建筑法》(2024年)
- 《第175/2024/NĐ-CP号法令》(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细则)
结论
以上为 NALEX LAW FIRM 就
外国承包商在越南办理风电项目建设活动许可证
所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
该许可证属于强制性审批事项,
对文件及合规要求较为严格,
尤其适用于可再生能源项目。
如贵公司需要进一步的专项咨询或委托办理,
欢迎通过电话 / WeChat / Zalo 联系:
0995 391 339,
或通过电子邮件与 NALEX LAW FIRM 联系,
以获得及时支持。
期待与贵方合作!
此致敬礼!
